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銅川市水務局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內容
1.水利及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和規范性文件;
2.水利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相關政策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
3.水行政執法的依據、條件和程序;
4.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機關、行政收費項目的依據和標準;
5.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設定、調整、取消以及辦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要求及結果;
6.市水務局重大事項決策及實施進展情況;
7.影響社會公眾安全、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水情、災情、險情等重大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應對情況;
8.政府投資的水利項目的公開招、投標情況及工程進展情況;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招標、中標信息;
10.部門年度預算、決算及執行情況;
11.市水務局工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等;
12.公務員、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錄用、聘用以及水利人才引進的依據、標準、條件、程序、要求和結果;
1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工作機構
受理機構:銅川市水務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銅川市新區長豐北路6號
辦公時間: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19)3185181 傳真號碼:(0919)3185805 通訊地址:銅川市新區長豐北路6號銅川市水務局辦公室
電子郵箱:tcswj@163.com
(一)公開方式。主要通過銅川市水務局門戶網站、新聞發布會及有關媒體予以公開。
(二)公開時限。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的水務信息
(一)申請方式
1.網絡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銅川市水務局部門網站下載并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tcswj@163.com。
2.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交申請。申請人通過網絡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后注明“水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交。
3.當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到受理機構直接申請。
4.口頭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經申請人確認后生效。
(二)申請的辦理
1.登記審查。受理機構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人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辦理答復。受理機構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能夠即時答復的,馬上答復;不能即時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經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不屬于本機關的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3.答復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書中的要求,受理機關可以提供紙質文本、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三)收費標準。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信息處理費收取標準依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監督保障
(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